“找村委会办事,一是很难找到人,二是要筹备利益费。”

  记者李殿荆

  10年间,十一队的12.5亩土地租金收益182850元。若按原十一队队长李鸿昌出示的支出凭证,该村共发放了4次土地租金。信访长达5年的李凤仙等村民则宣称,10年间只收到了1996年发放的款项。村民回想,只管李鸿昌现已卸任,但谢绝答复与租金有关的任何问题。“到今天,李鸿昌还说不发放土地收益给村民是由于明良煤矿未付清租金。”

  可保村历届村民小组长

  可保村位于汤池镇东,2010年9月28日上午,汤池镇可保村委会三组原十一小队村民李凤仙等22人到市委信访局,反映该村10年来土地被征用、租用的相关情形以及征地补偿款“被截留”等问题。据村民李凤仙介绍,从2005年起,她就开始了漫长的信访之路,她的名字及其反映的问题已被处所各级信访部分所熟悉,她也被称为“老上访户” gucci官方網

  (2010年3月上任至今)

  (1994年―2000年在任)

  该讲演还显示,后4个年度十一队的土地租金收益共计78450元(包括2000年度尾欠租金8850元),其中,用于村内路面硬化233吨的水泥抵款,发售给村民李德荣27吨,出卖金额4860元。对于总计74460元收益款项的支出,村民表示迷惑。

  2000年,可保村二村所属各队生产及工艺事业所需经费,由各队自收自支,各队设队长管理本队事物及经济收支。宜良县经营管理站2008年9月宣布的相关报告显示,前6个年度的租金各次收款后,分辨按九队2亩、十一队12.5亩划拨清楚。从该报告中的租金收取、发放的图表来看,十一队队长队长李鸿昌分四次将租金发放给该队分口粮田人员,3次人均100元,1次人均70元,共发放51890元。该呈文还显示,其余资金用于该队公益事业及出产开支。这笔高达52510元的开销明细,也成为了村民李凤仙、李尽爱最想理清的账目之一。

  “村委会都像空壳机构,碰到问题老是先躲后藏再推,无人办事,也无人管理。”

  “目前的现状是许多基层官员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没有判定力。只顾着自己有钱赚,不顾法律的尊严,也不顾百姓的利益。”

  (2010年3月上任)

  谈到解决该问题的难点时,汤池镇党委副书记洪志华表示,13.74亩土地性质是否为可保村的根本农田,尚不好定性。首先表示在分钱方面,如果该地块为灵活田则补偿款属于村组集体,不该将钱分给村民,但钱已经分出去了;如果该地块属于义务田,那么这笔钱就应当属于老庶民,应该公道分配。其次,依据2005年宜良县国土资源局与可保村委会所签署的《征地协定》来看,该地块不存在农转非,如果确认该地块属于国有土地,则村民以“土地闲置多年”索回土地的前提不成立;假如断定该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在农夫,那么土地分配再做打算。

  李云中 原可保村委会书记

  可保村的问题

  租地房钱调配有争议、被征地块性质不清、弥补款项不到位,长期困扰汤池镇的可保村,上访村民川流不息。镇党委副书记洪志华表示,问题的基本在于基层政权组织的建设与治理不到位,今后必需一直完美基层组织的建设,增强基层干部的培训跟学习,进步基层官员为民服务意识。

  截至2005年,该地块被闲置了9年 gucci官網。李凤仙、李云良等村民均表示,闲置的地块是村民的口粮田。为了要回土地,被征户多次上访,而李凤仙从2005年开始为土地的事宜奔忙。

  2005年12月31日,宜良县国土资源局与可保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征地协议》。协议称,可保村段昆石公路以北13.74亩土地,于1996年由云南明良煤矿征用,因明良煤矿无力支付征地补偿费并将该地块闲置,经宜良县政府宜政复(1997)16号文件批复同意后,该土地由县土地局代政府统征为国有。

  汤池镇承诺11月解决问题

  李鸿昌 原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没有领过租金的村民发现,自己的签字、手印以及印章均出现在名单上。首席记者赵伟摄 没有领过租金的村民发现,自己的签字、手印以及印章均涌现在名单上。首席记者赵伟摄

空置多年的土地已被种上了菜。首席记者赵伟摄 空置多年的土地已被种上了菜。首席记者赵伟摄

  村卫生室医生庞云辉说,“村委会长年不开门,很多村民办事找不到人,就把资料放我办公室,委托我帮忙。”据其介绍,原村委会的文书李红,今年3月入选为支部书记,新班子很少与老百姓打照面。

  2006年6月29日是发补偿款的日子。支书李云中称,每亩地的征地补偿款为7.3万元,随后村组产生了多少起暴力事件。据宜良县经营管理站的村组账务调查,2006年1月8日,可保村委会按每亩16272.20元的价钱提取了223580元作为工作经费,3天后可保村第三村民小组收到征地补偿款985540元。2006年2月、7月分两次将补偿款按人均2240元进行分配。其中原十一小队村民50户150人,共取得补偿336000元,占村委会转拨给村小组十一队补偿用度的40.66%。

  “这个可保村,相称复杂。老百姓所反映的三大问题――租地、征地和土地补偿款,解决起来都十分辣手。”汤池镇党委书记纪春良介绍,为懂得决可保村历史遗留问题,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

  据李云良介绍,在2007年5月他上任之初,前任李云辉亦未留下任何账簿。

  本报将连续关注。

  李云坤 现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土地帐背地的“假名单”

  2005年,原村小组长李云辉称欠款36万,随后称欠款42万,2006年公布于众的债务是58万。

  李凤仙说,2009年已将“假名单”呈送至云南省公安厅进行鉴定,目前正在等候鉴定成果。对此,汤池镇政府表示,该名单经司法鉴定后论断是“局部签名、盖章情况属实,部门因年代长远无奈辨别”。

  此外,针对可保村委会“有车行驶、无人驾驶”的局势,汤池镇党委表示将加强组织管理。谈及可保村的“老”问题,洪志华表示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建设与管理。“而目前的现状是良多基层官员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没有断定力。只顾着本人有钱赚,不顾法律的尊严,也不顾百姓的好处。因而,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基层官员为民服务的意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义务。” 

  李  红 现可保村委会支部书记

  “李加喜家中4口人分得补偿款400元”,但印章栏显示为“李佳友印”。李加喜表示,从未领过该笔款项。

  据阳宗海管委会国土资源分局供给的资料,2009年9月16日,经云南省领土资源厅批复,可保村0.9174公顷(13.75亩)土地为宜良县200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位工作职员表示,这项批示阐明该地块不属于基础农田,目前性质为国有,不再属于村群体。至于该地块的相干历史资料,宜良县国土资源局表示,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移交至阳宗海国土资源分局。阳宗海国土资源分局则表现,该局刚成破,目前未收到与可保村有关的任何历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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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保村“历史庞杂”

  对可保村村民反应的3大问题,汤池镇党委书记纪春良表示,考察组将摸清可保三组除原十一小队外,其余3个小队是否还有其余遗留问题,并对调查波及的所有问题一并研讨解决。此外,将邀请上访代表参加到该项调查中,当真落实各工作环节,在11月底前妥当解决可保村长期以来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与此同时,李云坤表示,“想要我买账,就得先交账,否则我就不认账”。李云坤进一步说明:“村里人都传说李云良在任的3年,村上财政收入了100多万。但100万哪去了?怎么会有10万的债务?这笔账算不清晰,我拿什么去交接?”李云坤表示,他已履职6个月,屡次向村委会反映要求和谐处置交接事宜,村委会均不予理会。

  李云辉 原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62岁的李尽爱回忆,2006年6月29日,有村民趁乱从李云辉手中抢走了此前明良煤矿租用三组村民土地的租金发放名单。经由没有领过租金的村民细心查看,发现自己的签字、手印以及印章竟然都呈现在名单上。而一份名为《97年9月14日十一小组发放庄棵田改防洪沟增地款》的名单称,“每人均匀分国民币100元”。村民李国龙将袖珍的橙色私章拿出来,与名单上的印章作对照后发明,该章显明与名单上的印迹分歧。此外,该名单显示:“李加喜家中4口人分得补偿款400元”,但印章栏显示为“李佳友印”。李加喜表示,从未领过该笔款项。

  (2007年―2010年在任)

  村委会成“空壳”

  10月28日,解决可保村老上访户的问题被列入汤池镇政府“11月份重点工作”的红头文件。11月3日,汤池镇政府给出许诺,将在11月停止之前解决村民所反映的问题。 11月10日,汤池镇党委书记纪春良、党委副书记洪志华率领可保村专项调查组成员在可保村召开第三村民小组代表大会并表示,该村的三大问标题前已解决了“土地租金”和“黑名单”问题,村民所关怀的土地性质被正式确以为“责任田”,至于13.74亩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还将进一步调查。

  原第三村民小组组长李云良先容,2009年12月,为解决村民春节饮水问题,在村小组5公里外的麻地箐铺设管道,将水引入新修的7个蓄水池。该项引水工程历时1个月,破费10多万元。今年3月换届选举后,新上任的组长李云坤不否认该项引水工程约10万元的欠款,而村委会不予理睬和调停,李云良盼望“新老班子能畸形交接”。当记者再三请求查看引水工程账目时,李云良称该名目是前村委会支书、村长亲身选址和督察过的,未曾专门做账。

  (2008年由镇政府免去其职务)

  “这个可保村,相称复杂。老百姓所反映的三大问题――租地、征地和土地补偿款,解决起来都无比棘手 gucci包包。”

  村民广泛反映,截至2005年,明良煤矿租地已10年,原可保办事处二村九队、十一队的村民只拿到了1996年的租金。当年,两队被占耕地村民共计42户144人,以人均100元的补助尺度盘算,共发放了14400元。

  1995年9月29日,云南省明良煤矿(乙方)与原可保办事处二村九队、十一队(甲方,即现今可保村委会第三村民组)签订了一份租地协议。在此租赁协议中,第三村民小组将可保村西河以南砂地步14.5亩租给明良煤矿应用,租期为30年。其中,协议第二条划定:“乙方每年以每亩600公斤大米,按汤池街米价计算支付给甲方。”

  原十一队队长李鸿昌称该村共发放了4次土地租金。村民却表示,10年间只收到了1996年发放的款项。

  但经管站的调查结果显示,除下发给村民外,第三村民小组其余资金共计528800元用于支付建盖三组老年人运动核心大楼的工程,总造价116万元,由第三村民小组出资,产权、收益均属于该组。该楼于2001年开始建筑,2003年竣工。2005年,该小组原组长李云辉称欠款36万,随后称欠款42万,2006年颁布于众的债权是58万。该项工程负责人钱洪明称,盖楼造价不便公之于众。而当李云良于2007年接任组长后,于2009年1月将老协会以每年1.2万元的价格承包给其父李绍忠,租期9年。现任组长李云坤介绍,李云良称2009年曾将9年租金10.8万一次性上交,“至于是否真地支付了我不明白。”

  (2000年―2006年在任)

  李云良 原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对此,汤池镇党委副书记洪志华表示,村委会为基层政府组织,周一至周五为其工作日理当上班。工作日大门紧闭,百姓办事找不到人,属于较为重大的玩忽职守。

  从村口向左转,步行3分钟至村委会。但10月27日(星期三)、11月5日(礼拜五),记者两次前往汤池镇可保村村委会,其大门都紧闭着。而且这栋鹅黄色的三层小楼里的数间办公室门都锁着。

  位于汤池镇的可保村,20余村民因征地和补偿款等问题进行了长达5年的信访。其中,可保村基层政权组织可保村委会“新官不理旧帐、遇当时躲后藏再推”,被村民指为“空壳机构”。自1995年国有明良煤矿开端租用可保村14.5亩土地,当地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拉锯战”便开始了,连续至今15年。今年10月下旬 coach包包型錄,汤池镇政府将“解决可保村老上访户问题”列入红头文件。该镇党委副书记洪志华表示,解决此类“老”问题根本在于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他表示今后将不断完善基层组织的建设,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基层官员为民服务的意识。

  (注:李鸿昌为李云中、李云辉的父亲。)

  提起村委会,李凤仙感慨说,“始终以来,村委会都像空壳机构,遇到问题总是先躲后藏再推 lv2012官方網,无人办事,也无人管理。”10月27日,受访的数10位村民均表示:“找村委会办事,一是很难找到人,二是要预备好处费。”11月5日下战书,记者三次拨通可保村委会支书李红的手机,对方均称自己不是李红,随即挂掉电话。当第四次拨打李红的电话时,直接被对方按掉。

  土地租金款项的分配问题还悬而未决,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又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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